扎政办字〔2017〕74号
关于印发《全旗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社区办,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全旗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6日
全旗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5月27日全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旗人民政府决定从2017年6月1日至党的十九大结束,在全旗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特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旗夏季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旗政府成立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指导全旗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
组 长:张 青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学杰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金龙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 法制大队长
徐文龙 旗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包括各乡、镇、苏木(场)、社区办、旗综治办、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监局、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农牧业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卫生和计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局、人防办有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徐文龙兼任。各地、各部门要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工作指导检查。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行业系统主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体、安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住建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推进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督促检查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行业系统内各单位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在营业期间是否进行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开展和达标;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单位是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和重点工种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掌握基本的应急操作技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掌握本行业系统内各单位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开展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活动,积极培育行业管理试点和样板单位。
(二)强化社会火灾防范工作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生产加工企业、大型物资储存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行业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全面推动社区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减少小火亡人。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推广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活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60%的社区达标。
4.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推动乡镇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
5.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党的十九大召开前, 8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按计划落实消防队站建设。市政消火栓按照消防规划应建尽建,完好率达到98%以上。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所有重点单位和80%的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6.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针对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沿街门面店和出租屋以及本地区火灾防控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自治区70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及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综治、民政、安全生产监管和公安等部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群防群治,切实加强社会面的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要推动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在苏木乡镇建立消防安全组织,进一步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各地要制定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本地实际,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政策、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和激励措施。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各地要以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为支点,划定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通讯联络和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和自治区公安厅等六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意见》(内公通字〔2016〕9号)要求,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点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9月底前,全旗44个消火栓的建设任务要全部完成。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结合当前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民政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牵头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使用设施。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旗消防大队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等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场所实际,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业务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
2.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旗消防大(中)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中队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
3.专业技术培训。重点开展应用体能、装备操作、安全防护、战术操法训练。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同时,进一步明确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要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推进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优化作战编成和组织指挥,提升灾情侦查、评估决策、攻防组织、联合作战等能力。要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
4.抗洪抢险准备。建立与气象、水务、交通、国土、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教材人手一册),力争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教育部门与公安消防机构联合组织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普遍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等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组织参加全国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积极推动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督促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培训以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开展集中曝光行动,开设消防专栏,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天发送消防提示消息。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规范消防站、消防科普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完善消防队站科普教育内容,具备观摩、体验、展示功能,每周向社会开放至少1次。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1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要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发动新闻媒体,营造社会舆论声势;9月20日前为全面检查整改阶段,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10月1日前为总结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管理、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政府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是强化监督执法。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该曝光的必须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必须坚决依法处罚,该强制执行的必须坚决依法强制执行,以强有力的执法惩治,警示社会、震慑违法。
五是严格督导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部署,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责任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坚决杜绝有案不立、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等现象。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每月25日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宏亮,电话:0482-6120722,邮箱:10699122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