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政字〔2015〕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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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扎赉特旗2015年度审计项目
计划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旗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扎赉特旗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扎赉特旗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
2.2015年兴安盟审计局对扎赉特旗审计项目一览表
2015年5月26日
扎赉特旗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现问题、完善机制、依法审计、秉公用权”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15年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二、项目安排和审计重点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在保证完成国家审计署、区审计厅、盟审计局三级审计机关任务的同时,确定2015年审计项目计划,项目类别和审计重点如下:
(一)财政审计
1.扎赉特旗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对财政局组织和执行2014年旗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旗水务局、畜牧业局等8个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延伸审计。重点审计本级预算支出中不规范、不合法、不真实的问题,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提供依据,促进财政部门增强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2.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通过审计,推动中央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我旗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升级转型。一是对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中明确的任务分工、各项量化指标和工作要求,以2015年各季度末为时间节点,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地区政策措施是否执行到位。二是检查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在地方的落地情况,注重从政策措施实施后产生的实际效果,重点反映各项政策措施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三是结合国家“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围绕铁路、水利、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土地整治等重大建设项目,调查了解项目规划编制、立项审批、建设目标和效果等项目落地情况。四是重点关注与各项政策措施直接相关的财政资金、信贷资金是否保障到位并投入使用。五是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六是重大违法违纪情况。七是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3.对财政部门管理的外债项目专户资金及相关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加强对政府外债项目专户资金监督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的债务管理,提高我旗外资利用水平和项目建设成效。
4.财政决算审计
对图牧吉镇、巴彦乌兰苏木等5个乡级财政2014年度财政决算审计,重点揭露财政决算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规范政府财政预算行为和财政分配秩序。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审查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行政事业审计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以促进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用好建设资金、促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推动保障性住房持续运行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2014年城镇保障性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和棚户区改造、安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2.组织对全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是审计署统审项目,具体审计目标、重点、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进行。
3.财务收支审计
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为目标,对药监局、规划局等4个单位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摸清资产、债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一步堵塞财务管理漏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
(三)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
1.对全旗水利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通过对全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有关水利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监督检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利建设和惠农惠牧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揭露和查处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与工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效益,提出进一步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完善政策制度的建议,促进地区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监督运行有效机制。
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跟踪审计
以加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落实相关惠农政策、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今年继续对我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跟踪审计,重点检查退耕还林资金拨付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资金落实到项目和农户情况、项目进展及效益情况,揭露截留、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分析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3.环保资金审计
对全旗环境保护资金审计。重点审计:审查财政安排、筹集资金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资金分配拨付投放是否及时,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是否对资金实行了严格的管理,环境保护项目是否按期完成,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取得预期的环境效益等。
4.扶贫资金审计
对全旗2014年度扶贫资金审计。重点审计: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损失浪费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完善扶贫制度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扶贫政策实施效果。
(四)经济责任审计
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方针,以推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突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认真履职,廉洁从政,确保权力运行的安全。2015年对民政局等6个部门负责人进行任中审计。同时2015年对14苏木乡镇(场)开展《扎赉特旗苏木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评价办法》审计,严格依法规范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严禁超越职责和权限进行审计和评价,准确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信、可靠、可用。按照组织通知要求,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力度,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确保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重点检查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程序、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环境保护制和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管理、承发包管理、资质管理、工程造价管理、资金管理、基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人劳局办公楼竣工决算审计、2014年廉租房竣工决算审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审计、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审计。重点关注饮水安全工程是否给农牧民带来了真正的实惠,存不存在有项目农牧民用不上、不能用、用不起等问题。提出加强安全饮水工程立项管理的审计建议。
三、审计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旗审计局对审计署、审计厅和盟定重点项目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按照工作分工由审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在实施审计过程中靠前指挥,严把质量关。
(二)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年度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确保按要求完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三)加强计划执行全过程管理。旗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强化组织指导、协调和过程控制,强化审计现场质量控制,包括碰头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及时解决和答复各审计组遇到的问题。
(四)加强审计项目工作总结。审计项目完成后,各审计组应结合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对审计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重点分析评估审计目标实现、审计重点把握,审计程序遵循、审计方式方法创新和审计投入产出等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高审计组织管理水平和提升审计工作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