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兴安盟首家旗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我旗正式成立,自治区司法厅警务督察处处长余勇刚、盟司法局局长包扶宏、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张青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揭牌。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落于木华黎广场西侧,建筑面积达270平方米,一楼设有人民调解、公证业务、法律援助、律师服务以及法律服务等5个窗口,承揽来信来访接待、解答咨询、受理申请、登记归档、投诉处理等服务项目;二楼为公证服务大厅,设置民事办理、继承办理、委托及其他业务等4个窗口,可为群众办理和提供各类公证事项20余项。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中心还配备了与各类服务窗口相配套的个别谈话室和调解室,值班律师、公证员或人民调解员可为前来咨询和求助的群众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专业化、人性化法律服务。
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我旗全面建成旗、乡、村三级“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主体平台,是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职能转型的具体表现。由旗政府从固定资产中划转,是2017年“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点工作和2018年党建统领发展的重点项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我旗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主要资源整合在一起,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紧密结合,采取“窗口化”和“综合性”相结合的设置方式,实现了“一座楼办事、一个窗口受理、一体化服务和一站式办结”。通过实现服务人员专业化、服务内容综合化、服务形式便捷化,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了法律服务触角,打通了扎赉特旗法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6个3”工程相关要求和“七个一”标准,我旗打造了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延伸至木华黎广场的永久性法律咨询台,把法治文化元素与“木华黎广场”原有的人文景观完美结合,打造了独具特色的“木华黎法治文化广场”。使广场在潜移默化中指引和教育群众在生活的点滴中提升法律素养、强化法治理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服务社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旗工作,建设法治扎赉特、平安扎赉特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本期编辑:金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