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人才招聘(办理事项名称)办理(服务)事项 |
事项类别 | 行政审批 |
政策依据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 |
办理条件 | 1、需要各类人才的企事业单位。 |
所需材料 | 1、用人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招聘启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理部门 |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2室 |
办理时间 | |
是否网上办理 | |
联系电话 | 0482-6718067 |
监督电话 | 0482-6718047 |
1、用人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招聘启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2、填写《单位需求人才信息登记表》。
3、人才中心进行审核、登记、发布招聘信息。
4、准备应聘的各类人才上交个人简历、毕业证。
5、举办供需双方面对面交流会。
6、签定就业意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