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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高校毕业生报到(办理事项名称)办理(服务)事项
事项类别 行政审批
政策依据

盟公署办文件(兴署办发[2002]84号)、兴人才文件(兴人才发[2017]9号)

办理条件

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

《学籍档案》、《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

办理时限 半天
收费标准
办理部门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三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0482-6718031
监督电话 0482-6718047

1、提交《学籍档案》、《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
2、认真填写《高校毕业生报到信息表》
3、审核《学籍档案》、《就业报到证》及毕业证书
4、对合格档案进行登记,并入库编号。个人报到信息录入微机。对于不合格档案或材料不全的档案,坚决退回,补齐材料后再办理存档手续。
5、在《档案接收清单》和《档案接收登记簿》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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