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部门办事
事项名称 档案转递(办理事项名称)办理(服务)事项
事项类别 行政审批
政策依据

盟公署办文件(兴署办发[2002]84号)

办理条件

 在扎旗人才中心存档的所有大中专毕业生

所需材料

1、本人出示《调档函》原件、身份证。
2、如代理人出示身份证、委托书。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2
办理时间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6718067
监督电话 6718047

1、出示《调档函》和身份证。代理人出示身份证及委托书。
2、查找档案,做好相关材料的补充,填写《档案材料转出清单》。
3、密封档案,盖好公章。
4、调档人或接档单位负责人在《清单》和《档案转出登记簿》上签字。
5、个人带走或整体转出。

主办单位:内蒙古兴安盟365bet娱乐平台 蒙ICP备05002757号-1
蒙公网安备 15222302000112号
电话:0482-6736544 传真:0482-6736519 Email:zltq@ xa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