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 | 
| 事项类别 | 行政备案 | 
| 政策依据 |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 
| 办理条件 | 1、投诉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2、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或基本线索,如具体的违法时间、违法行为、违法过程和结果等;4、未超出2年的投诉期限;5、投诉请求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6、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 | 
| 所需材料 | 包括欠条、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表等,我们将对您的证据材料进行复印,并留下复印件作为调查的依据。 | 
| 办理时限 | |
| 收费标准 | |
| 办理部门 | |
| 办理地点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 
| 办理时间 | |
| 是否网上办理 | |
| 联系电话 | 6718071 | 
| 监督电话 | 6718070 | 
1、是什么时间到什么工地干活的,具体干了些什幺活。2、是什么人介绍您到该工地干活的,您的班组长或包工头叫什么,项目经理叫什么,联系电话是多少。3、工资是和谁谈的,具体是如何约定的。总共欠多少人工资,总额是多少。4、有没有与项目部结算,是不是存在与项目部或包工头有争议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