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办理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伤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业务 |
事项类别 | 行政审批 |
政策依据 | |
办理条件 | 1、机关事业在职、退休、离休职工; 2、满足内人发[2002]第11号规定的条件。 |
所需材料 | 1、工资表; 2、死亡证明; 3、结婚证; 4、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三份)。 |
办理时限 | |
收费标准 | |
办理部门 | |
办理地点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4办公室、一楼大厅17号窗口 |
办理时间 | |
是否网上办理 | |
联系电话 | 0482-6718087 |
监督电话 | 0482-6178059 |
1、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2、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
3、工资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