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政策依据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
办理条件 | |
所需材料 | 1、商品房预售申请书 2、发改委立项批复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用地批准书 7、发改委物价股出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制审批单、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及明码标价备案表 8、完成工程建设投资25%以上的证明(施工方、监理单位出),附在建楼房图像。 9、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格式) 10、商品房预售方案(到房产股取样本) 11、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12、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开发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4、开发企业税务登记证 15、有资质测绘公司出具测绘报告 16、住宅全装修材料 17、办理物业招投标手续 18、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规划设计条件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售楼员证书等) 19、提交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图纸文件等相关材料。提交图纸和材料应明确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交付期限(分期建设的,必须载明分期交付期限和内容)及其他有关认定 20、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实施建设实行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向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保证金,按工程造价的2—3%收取,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后退回 21、审图报告 22、有回迁户的提供回迁安置方案,并在测绘表中标注回迁户房号。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
办理部门 | 房产股 |
办理地点 | 房产股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是否网上办理 | 否 |
联系电话 | 0482—6128417 |
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