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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政策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申请书

  2、发改委立项批复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用地批准书

  7、发改委物价股出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制审批单、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及明码标价备案表

  8、完成工程建设投资25%以上的证明(施工方、监理单位出),附在建楼房图像。

  9、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格式)

  10、商品房预售方案(到房产股取样本)

  11、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12、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开发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4、开发企业税务登记证

  15、有资质测绘公司出具测绘报告

  16、住宅全装修材料

  17、办理物业招投标手续

  18、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规划设计条件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售楼员证书等)

  19、提交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图纸文件等相关材料。提交图纸和材料应明确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交付期限(分期建设的,必须载明分期交付期限和内容)及其他有关认定

  20、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实施建设实行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向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保证金,按工程造价的2—3%收取,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后退回

  21、审图报告

  22、有回迁户的提供回迁安置方案,并在测绘表中标注回迁户房号。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办理部门 房产股
办理地点 房产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0482—6128417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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