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乡社保办参保登记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内政发[2015]21号)及《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内人社发[2015]54号。 |
办理条件 |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
所需材料 |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
办理部门 | |
办理地点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 |
办理时间 | |
是否网上办理 | |
联系电话 | 6718026 |
监督电话 | 6718047 |